一些小的摩擦纠纷,导致情绪激动、沉不住气,年轻气盛就会提高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事件的发生率,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扰乱社会秩序,则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3月22日,范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干警于兴明针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深入讲解。
于兴明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结合实际案例,面向全市未检干警深入浅出地从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区分本罪与其他罪名以及寻衅滋事罪的典型案例等方面,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的特点,以及工作中应该注意的焦点问题,对未检干警准确适用法律,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次讲解内容贴近工作、贴近实践,获得全体未检干警的一致好评。课后大家还结合课堂内容进行了交流和研讨,进一步巩固延伸了授课成果,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于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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