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围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与县公安局协同配合,建立三项机制,深化综合履职,让未成年人得到更好、更有力、更全面的守护。
建立提前介入机制。濮阳县检察院坚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公安机关在受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由检察机关派员同步跟进,引导侦查、取证,共同讨论、制定询问策略和取证方向。
建立同步启动机制。一方面在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时,检察机关派员在场同步参与,做到一次询问即全面、准确获得所需的全部信息。另一方面根据案件需要,同步启动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和物证提取工作,在提供医疗救助的同时,提供心理帮助。
建立同步移送机制。对案件中发现的身心健康遭受严重伤害,或缺乏监护、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在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将线索同步移送至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进行救助,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共对14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马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