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法院:府院联动促和谐,多方参与解纠纷
2021年07月23日   08:48 | 来源:中国发布网
  7月20日,崇阳县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因承包山林经营产生纠纷的确认合同无效案件,妥善化解村民与基层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崇阳县铜钟乡大岭村某组村民余某与该村村委会签订山林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将该村某组一处山林发包给余某经营,以抵偿其为该村修筑公路的全部资金。2010年,该村村委会将该林地流转给某集团公司开发野樱花旅游项目。2015年,崇阳县政府对大岭村公路进行路面硬化升级,禁止上山砍伐树木。其妻子、子女及其他合伙人2021年1月向崇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铜钟乡大岭村村民委员会、铜钟乡大岭村某组退还投资款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万元。
 
  崇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认真研究案情发现,该案表面上是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实质上是因林地流转引起的村民与基层组织的矛盾纠纷,如果就案办案,不能彻底矛盾纠纷。承办人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崇阳县法院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多方沟通协调。7月20日,在崇阳县法院主持下,铜钟乡政府、大岭村村委会积极参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吴伟)
 
  
 
(责任编辑: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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