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护山护林 今日毁林受罚
2022年11月21日   15:50 | 来源:中国文信网

图片1.jpg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侦破一起盗伐林木案,与以往办理的同类案件不同的是,犯罪嫌疑人是曾经从事护林工作30余年的营林员。

  

  11月16日上午,林口分局湖水派出所民警接到湖水经营所护林员电话报警称:在巡护中发现,辖区居民郑某某家中有大量来源不明的烧柴,疑似为盗伐的林木。

  

  湖水派出所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年近70岁的郑某某退休之前曾任营林班班长,郑某某也表示自己干了一辈子的护林工作,不会知法犯法。当民警询问其院内落叶松树段的来源时,郑某某一口咬定说是上山捡来的死树。细心的民警发现树段的横截面木纹有一定的湿度,树皮并未完全干死,判断这绝不是死树。“你作为老营林员,死树什么状态?活树什么状态?这样的常识你应该很清楚,你说这些树段是死树你自己信吗?”民警反问道。谎言被识破后,郑某某承认因家中缺少烧柴,于2022年10月份,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到湖水施业区用其在网上购买的油锯盗伐林木截成木段后分多次运送回家,用作冬季烧柴。

  

  在指认现场过程中,从事30多年的护林工作的郑某某深知自己盗伐的林木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为了让自己逃避刑事处罚,他现场指认的5处伐根总立方米不够刑事立案标准。民警经过仔细勘查,发现他指认的一处伐根相比其家中的落叶松树段都要细,其切面跟其他四处截然不同,并非是使用油锯的横切面。经过民警摆明事实、讲授道理、耐心教育,郑某某最终如实供认了5处伐根的准确位置。

  

  经鉴定,郑某某盗伐的林木权属为国有,涉案树木树种为落叶松树,共计5棵,涉案林木立木蓄积2.2892立方米。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因涉嫌盗伐林木已被林口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朱善永 宋鯤鹏)

(责任编辑:李俊)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文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