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垦集团总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2年10月21日   13:30 | 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1951年,云南农垦事业源于屯垦戍边和建设我国天然橡胶生产基地,经过70年改革发展,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农垦集团”)已发展成为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0年在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中位列21位,2021年获评农业农村部首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入选中国农业企业500强;现拥有土地1万余亩,天然橡胶林50万亩,从业人员2万余人,其中在岗职工6000余人。拥有直接管理的二级企业18家,现有产业覆盖天然橡胶、粮油、蔗糖、茶叶、咖啡、果蔬、花卉、坚果等高原特色农业线上线下产品和绿色能源、仓储流通、农机装备制造、农技服务、农产品电商贸易等,经营业务遍布云南全省16个州市及京、沪、粤、陕、鲁等省市及港澳地区,覆盖老挝、缅甸、新加坡、阿联酋等国家。根据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部署,云南农垦集团致力于聚焦发展“绿色食品、农林资源、农业服务”三大主业,确立了打造成为“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领军企业”的定位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千亿级农业航母”的愿景。


  云南农垦集团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秉承“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无为就让位”和“善待老同志、用好中年人、培养年轻人”的用人理念,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员工发展渠道和畅通员工晋升通道,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吸引各方人才源源不断聚集,共同在云南农垦集团这个充满希望和广阔的平台上,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和价值,共创美好的明天!


  集团总部是集团公司的首脑机构和战略决策中心、投融资中心、资源配置中心、协同支持中心、风险控制中心。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面向云南农垦集团内外公开招聘岗位为集团总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岗1人、品牌建设管理岗1人。


  三、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任何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及其它可能影响履职的不良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网站所发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能力素质。


  (六)须回避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同职级非领导职务的岗位(不主动回避的,一经发现,在后续各招聘环节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详细岗位要求、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其他要求等以招聘网站发布职位内容为准。


  四、报名/简历投递及有关事项


  (一)简历投递有效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8点。


  (二)本次招聘报名仅限采用线上简历投递方式进行,应聘者可以通过登录前程无忧、农垦集团官方招聘门户注册账号,填写简历信息,搜索选择相应岗位后进行简历投递。


  (三)每位应聘者仅限在一个平台对一个岗位进行简历投递,同时投递多个招聘网站或岗位导致后续笔试面试环节无法确认岗位信息的,一律作无效报名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或提交承载最新个人信息的简历和材料,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信息过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简历审核/筛选通过后,将会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各环节没有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流程


  (一)整体按照报名/投递简历→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背景调查/资格复审→体检→公示→正式录用的流程组织实施。


  (二)笔试环节将根据招聘网站发布岗位的任职资格、职位要求等条件,经简历审核/筛选,选择岗位匹配度较高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结合岗位匹配度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综合评定,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背景调查人员名单,并在候选人本人授权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背景调查。


  (五)背景调查合格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将在云南农垦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方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自主放弃本次应聘。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当前疫情变化情况及相关要求,可能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环节。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意愿和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负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357366(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71-63337470(直属纪委)

(责任编辑: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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