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宛城区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听取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为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推进生态治理、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干部要深刻把握法典的核心要义、制度体系和实践要求,自觉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全过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会议强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是压紧压实各级生态环保履职责任的重要制度保障,明确了追责情形、追责标准和问责机制,凸显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追责”的鲜明导向。全体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对标自查,深刻认清生态环保工作底线红线,坚决杜绝重发展、轻保护,重表面、轻整改等问题,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履职尽责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深化学习成果转化,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大普法宣讲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守护生态安全;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严格执法、严实作风、严肃问责,扎实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韩杰、陈君宝)
供稿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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