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行为有功,奖励6900元!
2023年10月11日   15:03 | 来源:中国文信网

  近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某公司高压配电室操作人员无高压特种作业证,远大直燃机操作人员无空调作业特种作业证,要求严肃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西安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转办属地雁塔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电工王某某持伪造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胡某某、别某某等人无高、低压电工证及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拍照,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水电作业人员调查询问等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确认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雁塔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次群众举报,及时发现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依据《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有功人员6900元的现金奖励。


  近年来,西安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共治。2023年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群众安全生产举报和相关问题咨询400余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消除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当前,全国正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合力排查整治身边安全问题。如果你发现身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请你及时向我们反馈,让我们一起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范围有哪些?


  1、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造成人员重伤及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非法违法行为。


  4、关于小区、商场、酒店、餐饮等场所消防安全,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液化气、天然气等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工地建设、房屋装修装饰等建设施工安全,货车、客车、渣土车非法营运、道路、桥梁损毁等交通安全,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直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应急管理部门反映。


  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有没有相应奖励措施?


  根据《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将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


  1、经查实属于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有哪些途径?


  主要有3个方面举报途径。


  1、电话。西安市12345便民政务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以及各区县、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公布的电话。


  2、网络。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应急管理举报投诉”栏目,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应急管理部举报小程序等。


  1、“微信二维码”


  2、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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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西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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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件、上门投诉。地址:未央路西侧与凤城七路北段旭辉中心2号楼7-10层。


  (供稿: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筱枫)


(责任编辑: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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