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文信网《法治在线》普法栏目聚焦非婚生子女权利保障热点,邀请北京达略南阳律师事务所郑春君律师,结合南阳本地典型案例、司法数据及最新统计公报拆解《民法典》相关条文,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权利,不直接抚养方需依法承担抚养费给付义务,本地司法实践始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化解此类纠纷。

案例显示,张某某与黄某某相恋同居期间生育一子黄某,后双方因矛盾分居,黄某随母亲张某某生活。因需专职照料刚过哺乳期的孩子,张某某无法工作创收,而黄某体质较弱且患有疾病,日常起居、医疗保健等开支持续增加。张某某多次与黄某某协商抚养费事宜未果,最终诉至南阳当地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给付。
郑春君律师结合《民法典》第1071条解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具体到本案,黄某虽为未婚同居期间所生,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黄某某作为生父需通过给付抚养费履行抚养责任,张某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获支持。
律师结合南阳本地司法实践补充,此类纠纷在本地并不少见。此前,新野县人民法院曾调解一起类似案件:非婚生女乐乐出生后,生父程某未履行抚养义务,经法院释法调解,程某同意按时支付抚养费,同时获得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的探视权。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法院考虑到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已形成稳定成长环境,判决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彰显“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审判原则。
从判决标准来看,南阳法院通常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20%至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子女有重大疾病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提高。结合南阳市统计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088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38元,该数据成为法院判定抚养费的重要参考,确保判决贴合本地实际生活水平。
栏目特别提示,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生存权、受抚养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核心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南阳本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充分考量本地生活成本、子女实际需求及父母经济能力,通过判决或调解妥善化解纠纷。无论父母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均需依法履行抚养义务;若拒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向南阳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力量维护子女合法权益。(苏先花 张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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