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中国文信网《法治在线》栏目邀请北京达略(南阳)律师事务所郑春君律师客座发布厅,结合宋老汉再婚被子女拒养案以案释法,明确赡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变化影响,强化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

宋老汉与前妻抚养成人二子宋老大、宋老二,前妻离世3年后计划再婚,遭二子以“再婚即拒养”反对。宋老汉坚持领证后在外居住,因年老无劳动能力,仅靠每月300元社保、150元高龄补贴维生,遂诉至法院要求二子每月各付1000元赡养费。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69条判定,子女应尊重父母婚姻权利,赡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变化终止。郑春君律师在客座发布厅解读,赡养是成年子女法定义务,核心为无劳动能力父母提供物质保障,该义务独立于抚养义务,父母再婚绝非拒养借口,法院结合当地物价判决支持宋老汉诉求。

图左:主持人 马丽 图右:律师 郑春君
此次郑律师客座发布厅以案例明晰赡养义务法定边界,彰显老年人婚姻自由保护,为同类纠纷提供权威指引,助力营造依法尽孝氛围。(刘娟)
(责任编辑:张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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