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普法: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 学生溺亡学校担责60%
2025年08月11日   13:53 | 来源:中国文信网

  8月11日,南阳普法解读一起典型案例:8岁学生小涛(化名)因学校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放学后独自下河洗澡溺亡,学校最终被判承担60%责任。北京达略(南阳)律师事务所郑春君律师详解了其中的法律边界。


8月8日 (1).jpg


  案例中,小涛所在班级因老师请假提前放学,班主任未告知家长。无人接送的小涛擅自去河边洗澡,不幸溺亡。家长索赔遭拒后,诉至法院。


8月8日 (1)(1).jpg


  郑春君律师指出,8岁的小涛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我保护能力弱。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提前放学这一与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未及时通知家长,导致监护真空,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与溺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依据《民法典》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法院调解认定学校担责60%。律师提醒,学校需及时传递学生离校等安全信息,家长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刘娟)


(责任编辑:张清波)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文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