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为律所毕献星主任为邓州市工商联宣讲《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5年08月07日   10:36 | 来源:中国文信网

  2025年8月5日,邓州市工商联第十一届四次执委会会议在邓州市委党校隆重召开,会议期间组织到会全体理事及各商会会长约150人,举办了邓州市“司法联谊”《民营经济促进法》大讲堂,邓州市市委副书记马俊宏出席并作讲话,邓州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刘海燕,工商联副主席马力出席此次活动,此次活动特邀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毕献星为全体商会代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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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授课阶段,毕主任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审判中直接引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条款作为终审裁判依据案件为背景切入,讲授刚刚生效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企业的“保护神、指南针”、市场准入“无隐形门槛”、企业融资“降本提速”、权益保护“硬核兜底”、创新支持“真金白银”、政策落地“有章可循”等方面展开深度讲解。同时,还讲到国家为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更好地施行,同时配套出台了多部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政策,并特别提到相关行政机关对民营企业的执法活动将进一步受到法律的规范并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新的赋能。国家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将大幅提升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创新积极性,使他们充分享受到法律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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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讲解过程中,毕主任还对企业家非常关心的“企业家被远洋捕捞”的热点进行评论,并从涉及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的管辖权、公安机关对无管辖权涉企案件的移送、省级公安建立涉企案件监督系统的职责、企业对公安机关无管辖权案件的管辖权异议程序等关键方面问题,为在场的商会代表展开深入讲解和剖析。期间,他借助自己办理并妥善解决的某企业家被外地公安远洋捕捞的真实案例,将原本晦涩、复杂的法律法规阐释得通俗易懂。


  毕主任还从《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对工商联的最新定位进行讲解,详细阐述了这是国家第一次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对各级工商联的作用及地位进行明确,使参会的工商联理事及商会代表也认识到工商联在以后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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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会场秩序井然,与会商会代表聚精会神地聆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认为此次讲座对优化营商环境、用法律维护企业家自身合法权益大有裨益,讲解结束后,部分商会代表仍觉意犹未尽,并纷纷表示希望毕主任随后有机会能继续为大家进行授课。


(责任编辑:张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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