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11月1日至11月7日,晋中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组织各市直单位1600名干部职工在市城区顺城街、蕴华街、迎宾街、安宁街等主要交通路口,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您好,交通路口请注意减速慢行”“请把头盔戴好,遵守交通规则”“您好,请走斑马线”……11月4日7点半,在文苑街与新建路交叉路口,来自晋中日报社直属一支部的志愿者魏静身穿志愿者马甲,手执指挥旗帜,配合交警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名党员,以志愿者的身份为城市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是我想要做也必须做的事。”与她同行的志愿者闫晓媛告诉记者:“文明交通代表着城市的形象和市民的素养,创建文明城市需要人人参与,每个人都应该为这座城市散发一点微光。”
“我和同事积极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市民的同时,也为大家普及了交通法规。”在中都路与龙湖街交叉路口,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志愿者闫伟说,“为大家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创建文明城市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身为司法部门的一员,我们更要作好表率,积极服务。”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不断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助力建设文明晋中。(李文娟)
编辑:赵永平
审核:卫奎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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