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晋中中院顺利召开。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雪松,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智玉萍,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昊,晋中市行政审批局三级调研员金彤出席会议。中院证据中心负责人、民四庭全体人员及32个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参加会议。
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社团法人产生依法设立和管理的重要法律文件,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11名,监事1名。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
晋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薛常青作了表态发言。
周雪松副院长对新当选的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表示热烈祝贺,并对破产管理人协会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全力推动我市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二要加强领导,提升效能,真正发挥好破产管理人协会平台的重要作用;三要加强培训,优化作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晋中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晋中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协会的成立,也有助于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履职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标志着晋中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工作迈上新台阶,步入了职业化、法治化、标准化的道路。(图文 / 卫奎狮 刘映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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