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对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进行表彰。其中,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朱莉娜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朱莉娜,现任惠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系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妇女第十三次、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曾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17载法袍披身,6000余件案件淬炼。朱莉娜主审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撰写裁判文书获评全国优秀裁判文书;深入践行“南粤巾帼维权暖心”工程,领衔“朱莉娜广东省三八红旗工作室”,带领团队立足“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使命,创设“鹅城少审”工作品牌,创新构建惠州特色职教领域“护苗”新模式,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技能成才之路;连续10余年受邀为市直单位、镇街党校等进行法治宣讲。
(责任编辑: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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