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法院:为绿水青山注入司法能量 用法治力量筑牢绿色屏障
2023年06月05日   20:03 | 来源:中国文信网

  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陈育敏)大亚湾作为滨海城市,拥有湿地、树林、海岸线等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当前,大亚湾开发区正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大亚湾法院严格履行审判机关职责,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加强高水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大亚湾高质量建成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和国内一流开发区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依法严惩 织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网络


  随着大亚湾生态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鸟类选择在此繁衍生息,群鸟齐飞成为大亚湾山水林间一道靓丽风景线。然而,有不法分子却把目光放到了珍稀鸟类身上。


  2022年4月下旬,杨某于大亚湾区中兴北路半山腰的茅草堆里发现一个画眉鸟巢,鸟巢里已孵出4只画眉幼鸟,便将4只画眉幼鸟连鸟巢带回家里饲养长大。


  随后在6月至7月间,杨某利用养大的画眉鸟作为“鸟媒”装进鸟笼,并在鸟笼的上方用钓鱼线做好一个圈套,将这个鸟笼挂在树上诱捕3只画眉鸟。杨某分别将7只画眉鸟装进鸟笼放在房间及住房旁边的荔枝树上饲养,直至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捕归案。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核算总价值为35000元。杨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对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我们要立足职能,依法严惩。”该案办案法官表示,这对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个人或组织是一种警示,有助于震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充分实现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


  聚焦主责 加强环境资源法庭建设


  环境资源案件通常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需要辅以专业的环境科学知识进行分析,这对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亚湾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以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整体性思维系统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的精神,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建了环资审判团队,分别从刑事审判庭和综合审判庭选派三名具有十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的审判员,组成专门合议庭,所有涉环境资源刑事和民事案件均由该合议庭进行审理。下来,该院还将选任一定数量的具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适时组织培训,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提供有力保障。


  “破坏生态资源并不是一味的处罚了事,还要让当事人对环境修复承担职责,使其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大亚湾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道,法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妥当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努力督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费用。


  做好法治宣传 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6月2日上午,一场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在大亚湾小径湾社区开展。小径湾社区景色怡人,具有绝佳的滨海旅游资源,吸引了众多游人前往观光游玩,大亚湾法院将法治宣传触角延伸至海边,吹响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号角。


  活动现场,大亚湾法院刑庭干警通过发放普法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向过往群众耐心讲解生态环境案例、普及环保法律法规,让大家意识到环境保护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并呼吁大家共同遵守环保法律、履行环保义务。针对群众提出的禁渔期禁止非法捕捞法律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


  “很多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是因为当事人缺乏环保意识造成的,犯罪分子对生态保护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办案法官表示,为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大亚湾法院将继续探索“线上+线下”特色普法机制,做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宣传工作,通过环境资源普法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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