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鼠行动|伸手必被捉!博罗公安抓获两名偷狗贼
2023年02月22日   09:34 | 来源:中国文信网

  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陈蓝 刘文娟)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更是人民群众看家护院的好帮手,不少爱狗人士都把狗当成家庭成员,但偷狗贼却把它们当做猎物。在打击盗窃犯罪“猎鼠”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博罗公安不断掀起严打高压热潮,成效显著、捷报频传,2月13日,博罗县公安局杨村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偷狗案,抓获两名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


892e06a2c3fd704628b548b6a593876.jpg


  “警察同志,我家的狗被人偷了!”2月11日下午,群众叶先生报警称,其养的一条黑色土狗被盗,损失约1000元。“今天下午六点多,我在家里突然听到外面有狗叫声,就跑出去查看情况,结果就看见有人把我家的狗往车里拖,地上还有一滩血迹。”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报后杨村派出所闻警而动,办案民警周文虎、段高杰围绕叶先生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作案车辆,发现车主李某诚有重大作案嫌疑。


5d56f8d9a9b4264144c35fe454a3aef.jpg


  2月13日,办案民警在杨村镇李村村委会附近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诚、李某明。审讯得知,2月11日下午,李某诚、李某明开车到杨村镇石滩村附近游荡时,看见路边有一条黑狗,顿时心生歹意,于是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将其打伤带走。


  据了解,李某诚、李某明使用的弹弓射程在100米左右,若不慎打中眼睛等要害部位,可导致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诚、李某明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丘辉)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文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