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安全力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023年01月20日   10:01 | 来源:中国文信网

  本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惠公宣) 春节临近,各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重出江湖”,此类行为风险隐患大,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确保今年春节期间惠州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绝对安全,惠州公安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力确保市民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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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2023年1月3日11时,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吉隆派出所联合县局治安大队在吉隆镇一居民唐某钦家中和店铺,查获一批违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共69种194件,随即传唤唐某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唐某钦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唐某钦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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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2023年1月11日18时许,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公安分局沥林派出所联合沥林镇安全办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沥林镇英光村有一男子非法买卖烟花。经查,违法行为人沈某在外市居住时购买大量烟花,2022年6月份沈某从外市来惠后将烟花带到陈江镇的一出租屋中存放。1月11日17时许,将存放的烟花载到沥林镇英光村附近兜售,随后被警方查获。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沈某对自己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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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2023年1月14日21时许,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安局澳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有一名男子贩卖烟花爆竹。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从网上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储存在澳头一未装修的商铺内,期间非法向他人销售部分烟花爆竹。经审讯,违法行为人王某对自己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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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四


  2023年1月17日,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水东派出所会同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惠城区水口街道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行动中发现该街道三联村一居民楼屋内存储了一批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调查,该屋屋主张某某在屋内非法存放烟花180余件、爆竹410余件。张某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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