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东:初心如磐保民生 矢志不渝兜底线
2022年04月13日   10:31 | 来源:中国文信网

  中国文信网讯(薛喜龙 通讯员 李冬和 叶衍达)4月12日,广东惠东县举行“初心如磐保民生,矢志不渝兜底线 ”新闻发布会。据悉,近年来,惠东县民政局在惠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扎实有效推进民政各项重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其中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以老有所养为“立足点” 创新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惠东县民政局致力于开拓创新开展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惠东县于2021年9月和12月分别建成大岭长者照护之家和平山长者照护之家,自建成运营以来,两家机构共为辖区老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无偿低偿养老服务2300多人次。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为该县2100多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发挥了政府兜底保障作用。此外,通过委托惠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教学力量,开展2021年为期5天的惠东县10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进一步加强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惠东县养老事业发展筹备了专业化人才。


  新闻发布会上,惠东县民政局局长陈惠振介绍,一直以来,惠东县民政局坚持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扎实有效推进民政各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水平和兜底保障作用,积极推动成立县级养老体系监管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防疫、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规范化监管。同时,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各镇敬老院签订消防责任书,采购第三方消防维保公司每月对全县15家镇级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困供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创新专业社工组织进驻敬老院的管理模式,全方位提升敬老院特困供养老人的照料护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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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惠东县全力推进惠东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启动运营,目前,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已经正式登记备案,并于2021年12月21日启动运营。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启动运营,有效满足了我县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创新了多元化的养老照料服务模式,大大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水平。


  以民生改善为“落脚点” 逐步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24元提高到853元,实行城乡一体化,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约1.69亿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到1365元、城镇为每人每月1620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约4057万元,全年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约727万元;孤儿有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6人纳入保障范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820元提高到1883元,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约17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58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181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243元/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24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162人,2021年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约4300万元,每年逐步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民生保障水平,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惠东民政局对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日常照料护理、住院照料护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并完善程序。同时下发了关于使用“一卡一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压实各镇(街道,管委会)责任,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人、定期巡访人、结对帮扶人,落实好服务工作,做好服务记录。进一步提升照护人员的护理标准,2021年12月起对该县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提升护理费标准。


  此外,不断提高临时生活救助水平,每年累计发放约284万元,救济惠东县白盆珠水库困难内靠移民,有效解决了困难内靠移民的基本生活。全年累计救助1613人次,发放救助金约487万元,切实解决急难情况下过渡期基本生活。针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更加及时规范,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和寻亲送返活动。2021年总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1人次,寻亲成功并护送返乡21人。


  据介绍,2021年5月份,惠东县提前完成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提标任务。落实保障渐退机制,开展建档立卡低保户、无劳力兜底户)、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和重病重残患者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逐一入户评估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清退”工作。同时,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和建立返贫监测及帮扶机制,将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单人保”的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要求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及时掌握村(社区)内监测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户落实,建立摸排台账,对已退出扶贫行列后,又重新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此外,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返贫监测预警,建立返贫帮扶长效机制、低收入家庭监测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责任编辑: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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